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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可回收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厂房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 时间:2025-03-10 分类:招标丨采购公告

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秭归紫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生活垃圾可回收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厂房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

一、采购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可回收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厂房改造项目

二、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活垃圾可回收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厂房改造工作,详见工程清单

2.2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 工程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 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生产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供应商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谈判。

3.3 采购项目的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拟派本工程管理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施工员、质量(检)员具备上岗执业资格,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鲜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则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竟谈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竟谈;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谈判须知的第7条《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

五、竞争性谈判报名: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25年3月11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供应商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等报名参与竞争性谈判。

六、谈判保证金缴纳:

本次谈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3月14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3 竞争性谈判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

7.4 竞争性谈判地点: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

人:秭归紫昕集团有限公司

   址:秭归县茅坪镇

人:胡学明

联系电话:18771780264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人:王民东

联系电话:15672501641